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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家暴,该如何保护自己?时间:2019/7/29 浏览次数:753次 【返回】
4月11日,浙江台州市温岭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这也是一起极端的家暴事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冷某因家庭纠纷,持刀意欲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最后,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砍伤家人后,情绪激动的他选择割颈 冷某来自河南,今年26岁。他和妻子赫某结婚多年,育有两个孩子,两人在温岭务工。冷某称,他脾气暴躁,做事比较偏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妻子赫某说,结婚后,冷某经常对她家暴,她想到两个孩子就忍了下来。“2015年,他染上赌博恶习,有时喝酒之后会把我往死里打。”赫某称,她实在受不了,于2016年3月回到老家务工,冷某也回到老家,打了她一顿,天天找她麻烦,她只好跑回温岭,一直躲着冷某。赫某想离婚,但冷某不同意。 去年6月1日,赫某在城北街道的一家鞋店上班,冷某过来找赫某说离婚的事,两人发生争吵。赫某怕影响店里生意,跑到父母在城东街道的租住房。冷某也骑着电动车跟了过去。 当天傍晚,冷某因离婚的事和老丈人等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冷某拿起菜刀,朝老丈人头部,连砍了十几刀,并将拉架的丈母娘砍伤。之后,冷某又追砍妻子赫某,对着赫某头部猛砍。 赫某倒地后,冷某自己割颈。冷某事后回忆说,不知过了多久,他被雨淋醒了,这时才恢复理智,想到救人。群众报警后,四人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鉴定,冷某老丈人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妻子赫某和其丈母娘构成轻伤一级。 心理医生:丈夫有人格偏激,应进行心理干预 冷某说,他和妻子的关系一直挺好,就是2016年春节后妻子对他有点冷了,还提出要离婚。“她开始背着我聊微信,我怀疑她外面有人。”冷某说,但他找不到证据。 冷某和妻子赫某吵架期间,有过两次报警。2016年5月下旬的一天,因老丈人把赫某支到椒江去了,冷某到老丈人家认错,说不会再打妻子,以后好好过日子。老丈人不相信冷某的话,冷某为表决心,拿起啤酒瓶朝自己头上砸,流了很多血。老丈人当即报警了。 几天后,冷某在城北街道的一条路上和赫某发生争吵,他抓着赫某的脖子将其按倒在地,又从电动车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吓唬她。赫某的弟弟过来夺刀,手被划伤了,赫某报警。 这两次,在民警的教育下,冷某都当场承诺冷静处理事情,不会再冲动了。 温岭市精神康复医院心理咨询师杨成龙分析,冷某应该有人格偏激,情绪激动时,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冷某事后有后悔表现,其应该已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赫某可要求冷某寻求心理医生帮助,对冷某进行疏导。在医生的干预下,冷某应该会有较大改变。 法院:妻子应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去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反家暴法》的一大亮点在于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温岭法院法官说,赫某在三番五次遭到冷某殴打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的措施有: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一旦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便会协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执行。 根据《反家暴法》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给予训诫,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憾的是,赫某并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文章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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