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来自广东的黄生先生,于2013/1/4 9:01:56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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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我侄子才十六岁,没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公证处说不能放弃,不给办。为什么会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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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来自广东的陈小姐女士,于2012/5/17 11:13:55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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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十几年,有一个儿子,是四会市人,在四会有一个套间,房产证上写着是男方的名字,现在男方和女方出现第三者,男方和第三者都是当小学老师,女方在2012年5月16日接到法院的电话,是男方要求离婚的!请问类似这样的案件,女方应该怎么样做,万一婚离了,女方能拿到多少财产,他们的财产是如何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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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女士:
你好,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注意收集财产线索的证据。你作为被告方,如果认为感情没有完全破裂,可以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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