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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凭呻吟录音告妻通奸 检察官称缺证据不起诉

时间:2013/9/21 浏览次数:1321次 【返回】

      台海网9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罗姓男子以客厅录到妻子与赖姓男同事呻吟声做为通奸证据,对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诉。但罗妻辩称身体不舒服,男同事前来帮她按摩,有时痛、有时很痒,才会发出喘息声,按摩之后流汗,才在她的住处沐浴。检察官受理后调查认为,虽然罗妻有发出呻吟声,但缺乏证据,因此不起诉2人。

      罗姓男子怀疑妻子搞外遇,特地买了一支录音笔,藏在客厅沙发底下,原本想要偷录妻子打电话的对话内容,没想到,去年10月24日竟录下“嗯…啊…”妻子与男同事的呻吟声。他怒不可遏对2人提出通奸、相奸告诉。

      罗妻与赖姓男子到案后均否认有通奸犯行。赖男表示,当天原本是要与罗妻去找客户,但是罗妻身体不舒服,所以他才到罗妻住处帮她按摩,录音内容中的喘息声,是他帮罗妻按摩时发出的声音,而因为按摩流汗,才会在罗妻住处沐浴,没有与她共浴。

      罗妻也说,赖男确实来家里帮她按摩,但因为按摩有时候很痛,有时候很痒,所以才会发出录音内容中的喘息声,而赖男因为按摩而满身大汗,所以才会在家里沐浴。

      检方调查,罗妻与赖男虽然在当时共处一室或者有瓜田李下之嫌,却无从认定2人发出呻吟声是有因为发生关系或是其它原因而遭录下,虽然2人供词均有沐浴情节,但仅能证明他们情谊非浅,因此不起诉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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