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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一女子嫉妒姐姐有钱 派人偷取168万财物时间:2012/5/21 浏览次数:1504次 【返回】
合肥晚报讯 因嫉妒姐姐家有钱,心里不平衡,亲妹妹指使他人到姐姐家窃取了168万元的财物,最终被抓获归案。日前,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妹妹汪某与其他三人被指控犯有盗窃罪,而另外两名参与此案的男子则被指控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原来,汪某今年48岁,是肥东一个单位的职工,平日里有爱好赌博的习惯。汪某有一个姐姐小华(化名),小华经常向汪某炫耀家中钱财,看到自己拮据的生活,对照姐姐的富裕,汪某渐渐心里失衡。2011年8月,汪某找到凌某,指使其窃取姐姐家的保险柜。凌某又通过赵某的介绍,找到肖某,一起参与并多次到现场踩点。 2011年11月6日晚,汪某打电话告诉凌某,次日上午姐姐家没人,凌某遂伙同肖某携带撬棍等作案工具,于7日上午进入小区,翻墙进入汪某姐姐家的院子内,肖某撬开了一楼的阳台门,而凌某则用撬棍将固定在二楼卧室衣柜内的保险柜撬下,两人之后将保险柜抬离现场。当天晚上,凌某肖某将保险柜撬开,将保险柜内金条、首饰、手机、相机等贵重物品及10万元现金瓜分。 此后,凌某分别找到黄某、王某,告知自己盗窃的事情,送给黄某200克金条,让黄某将部分赃物埋在院子里,并借给黄某2万元赃款,委托帮其兑换赃款。凌某又送给王某一部手机,3000元赃款,让王某帮助藏匿手机、相机等其他赃物,也委托其兑换赃款。案发后,涉案赃物及部分赃款被追回。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1583229元,涉案现金10万元。 在法庭上,妹妹汪某表示自己很后悔。汪某表示,自己和姐姐有些私人过节,当时自己一时糊涂指使人盗窃姐姐,但没想到自己一时的错误导致了这么严重的后果。此案未当庭宣判。(本报记者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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