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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雇凶杀情敌错杀他人 无辜家属索巨额赔偿

时间:2010/5/18 浏览次数:1587次 【返回】
    因为一个男人“脚踏两条船”,山东青岛女教师张雪静“导演”了一场离奇情杀案,雇请自己昔日的5名学生到广东深圳杀情敌。而5个“毛头杀手”却误把刚下班的清洁女工王素容当成了暗杀目标,将其撞成植物人。

  记者日前获悉,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女教师千里杀情敌案再起波澜:被害清洁工丈夫对一审法院判决的130万元赔偿不服,再次提出高达4900万元的天价赔偿。

  遇情变女教师怒起杀心

  今年39岁的张雪静本是青岛某职业学校的教师,离婚后与同在青岛上班的男子陈某相恋两年多。后来,陈某辞职去深圳打工,而张雪静不想放弃教师工作,没有随陈某南下,而是在等待陈某事业有成后回青岛迎娶自己。

  苦苦等待5年之后,张雪静才发现,陈某在深圳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女子李某,两人已经同居并生了一个小孩。而李某在多次催婚无果之后也发现了张雪静的存在。两个女人发生了剧烈的争吵。情人的背叛、情敌的骚扰让张雪静痛不欲生,最终,她作出了雇人杀死情敌李某的决定。

  她找到了石春龙———青岛街头一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一个她曾教过的学生。石春龙在校时就属于“刺头”,但和张雪静却很要好。2008年11月中旬,张雪静密谋由石春龙纠集同伙,从青岛驱车至深圳杀害李某。张雪静答应支付到深圳作案的一切费用,预付了3万余元,并承诺事成之后,石春龙每个参与的兄弟都可以得到10万元的报酬。石春龙爽快地接下了这个“大单”。

  粗心“杀手”杀错人

  2008年11月29日,石春龙、胡某、常某、侯某4人驱车千里来到深圳。在确认了李某的住址后,他们住进了附近的旅馆。随后,侯某又叫来杨某到深圳参与此案,侯某则因有事回青岛,并与石春龙继续保持联系。

  几个人商量决定,直接开车将李某撞死。2008年12月5日6时许,石春龙、杨某到福田区沙埔头东村李某的住处旁盯梢,胡某驾车在附近守候,常某坐副驾驶位与石春龙通过电话联系。随后,他们看见一个貌似李某的女子走过,就猛踩油门加速向前冲去,女子被撞飞很远,他们随即逃跑。

  事实上,被撞者并非他们的目标李某,而是清洁工王素容。经医院抢救王素容挽回了性命,却变成了植物人。

  案发当天上午7时许,民警查看肇事现场录像,发现这不是一场普通的交通肇事,而是有预谋的凶杀案。2008年12月6日,石春龙、胡某、常某在深圳被警方抓获,杨某、侯某则在青岛落网。随后,装作若无其事的张雪静也在课堂上被抓获。

    无辜家属索4900万元赔偿

  妻子被撞后不久,面对媒体,王素容的丈夫曾绍勇说,妻子变成植物人之后,他没法继续工作,两个女儿只能暂时放弃学业由亲戚照顾,快开学了,学费还没交,而当时他们已经欠下医院54万元。

  在附带民事诉讼里,曾绍勇提出了4900万元的天价赔偿数额。王素容的代理律师欧湘富认为,这个数额是合理合法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算出来的,其中包括了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各种法定的补贴。欧湘富称,4900万元的赔偿要求有事实依据,并不是漫天要价,因为“我们都不知道植物人能活多少年”。

  被害人家属重提天价赔偿

  5月12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女教师张雪静、开车撞人的胡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几名被告人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王素容的代理律师称,一审判决量刑过轻,王素容的丈夫曾绍勇已经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向法院提起抗诉。同时,他们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赔偿130多万元的金额太少。另外,此案开庭审理时,张雪静也曾在庭上表示,愿意将自己的房产、车子用以赔偿。但曾绍勇认为,她的这些财产加上石春龙赔偿的1万元,也不过几十万元,连王素容已经花的100多万元医疗费都远远不够,其他赔偿项目更无着落。

  曾绍勇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额高达4900万元,而一审法院最终只支持了包括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30多万元。在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申请时,曾绍勇要求6名被告人连带赔偿4900万元,重提“天价赔偿”。

 

                 (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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