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您的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男子杀死霸母奸妻者案一审判决:获刑15年 认可判决不上诉

时间:2022/3/10 浏览次数:348次 【返回】
  2020年11月,安徽省含山县警方破获一起复杂曲折的命案引发社会关注。30多年前安徽含山县一家三口被人残忍杀害,嫌疑人凌某青潜逃不知所踪。警方30年追凶,终于在2020年发现凌某青的踪迹,然而凌某青在2014年就被其“继子”熊某飞杀害并分尸掩埋。熊某飞被抓后供述,凌某青流浪至他家被收留后将母亲带走,在义乌同住期间又强奸了他的妻子,致妻子离家出走。一日酒后发生争吵,熊某飞将凌某青杀害。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该案终于迎来一审判决。3月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熊某飞辩护律师处了解到,熊某飞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熊某飞不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5年

  轰动一时的男子杀死霸母奸妻者案近日迎来一审判决。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熊某飞的两位辩护律师处获得判决书。2月24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某飞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0年6月4日,被害人凌某青(男,殁年48岁)因涉嫌杀害前妻及岳父母后从安徽省含山县外逃,逃至江西省上饶市时化身乞丐“小李”被被告人熊某飞的家人收留。后凌某青与熊某飞的母亲吴某相好,并将其带离熊家,致熊某飞从小失去母爱并受苦。

  熊某飞成年后到义务务工,与同在义乌务工的母亲吴某联系上,后因为妻子怀孕、生小孩需要照顾,遂搬去与吴某、凌某青共同居住、生活。后熊某飞的妻子离家出走,熊某飞去妻子的老家贵州寻找无果,并从岳父母处得知妻子系因被凌某青欺辱而离开,遂对凌某青怀恨在心。从贵州回义乌后不久即2014年1月初的一天晚上,在出租房内,熊某飞与凌某青因其妻子之事等发生了争吵,新仇加旧恨,熊某飞趁凌某青躺在床上睡着之际将其杀死,后将其分尸,运至义乌郊外丢弃、掩埋。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其带领指认下找到被害人尸骨,对案件侦破起了重要作用,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及考虑被害人对引发本案亦具有过错等,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了上述判决。

  律师:法院考虑到被害人过错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及浙江省汉鼎律师事务所严华丰两位律师担任熊某飞的辩护人,两位律师为熊某飞提供了无偿的辩护。
  严律师介绍,自2020年12月他就接手了这个案件,期间与熊某飞会见多次,熊某飞认罪态度不错,供述的质量比较高,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也带来另外一起案件的侦破。他自知要接受刑事处罚,但仍希望能够得到轻判。

  两位律师辩护也是想为熊某飞争取有期徒刑。严律师表示,熊某飞和凌某青的矛盾积累不是一天两天。有同村证人证言,凌某青和吴某离家后,当时熊某飞才6岁,他姐姐8岁,姐弟俩吃百家饭长大,姐姐16岁就嫁人了。他们的父亲因为吴某出走受了刺激也疯疯癫癫,几年前因为癌症去世。熊某飞从小没有母爱,受了很多苦,对他的成长和性格养成都有很大影响。而熊某飞的妻子因为被凌某青的骚扰、甚至强奸离家出走成为直接诱因。酒后冲动之下,熊某飞将这么多年悲惨命运都归结在了凌某青的身上。严律师表示,法院的判决考虑到了被害人凌某青的过错。

  被告人:认可判决不上诉

  严华丰对北青报记者介绍,3月7日,他在义乌市看守所会见了熊某飞,征求他对判决的意见。熊某飞对判决结果认可,他不上诉,所以现在一审的判决已经生效。

  在会见中,熊某飞对两位律师的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律师能够帮忙照顾他两个年幼的儿子。熊某飞的两个儿子目前由熊某飞的姐姐在抚养。“熊某飞还不到35岁,他还有两个儿子,这个判决结果对他未来还是很有希望的。”

  (北京青年报记者匡小颖)
上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4)
下一条: 争议:婴儿猝死综合征还是呛奶死,法院:保险公司赔20万
最新资讯
 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法律问题探析  2009/1/13
 丈夫性功能受损害 妻子索要精神赔偿——间接性权利是否应予保护  2009/4/14
 因人身损害导致性功能丧失——配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09/4/21
 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不能要求赔偿  2009/4/24
 浅析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  2009/5/4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借款效力探析  2009/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9/8/1
 《婚姻法》解释(一)  2009/8/2
 争房产女儿状告父亲 法院最终驳回诉讼请求  2009/8/3
 婚前彩礼离婚时否应返还?李绍兵诉杨秀娟离婚案  2009/8/4
认真做事 专业办案 微信二维码

咨询热线:13714544898
邮箱:lx-lawyer@163.com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

专业专注
© 2002-2022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网-陆歆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阔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