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您的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男子冒充公安干部跟仨女子谈恋爱 还从女友处骗走138万

时间:2020/3/28 浏览次数:845次 【返回】


    潍坊一无业男子冒充公安局干部,同一时期先后跟三名女子谈恋爱,并以帮助找工作等为由,从其中两名女友处共骗走138万余元。近日,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夏某杰有期徒刑十二年。

  女子跟“公安干部”谈恋爱 工作没找着反被骗130多万 

  被害人吴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2017年五六月份,吴某和母亲孙某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夏某杰。“当时介绍人王某说,夏某杰是潍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大队长,他能给女儿安排到公安局指挥中心干接警员的工作,我们按照王某的要求进行了体检,并把体检报告交给了夏某杰。”孙某说。 

  此后,夏某杰提出要给吴某办一张本科证,吴某便带着2.6元现金到潍坊给了夏某杰,此后孙某又打了8000元给夏某杰。 

  在等待上班期间,夏某杰说看中了吴某,要和她谈对象。“他和我说自己有5套房子,又在潍城公安分局担任领导职务,”吴某说,“如果他不是警察,我不会和他谈对象,因为他比我大12岁。”然而,吴某并没有等来期待的结果,夏某杰多次以“董主任不签字”为由,未能履行给吴某安排工作的承诺。 

  在潍坊同居后,夏某杰打算买一辆二手车,让吴某跟母亲孙某借钱,于是孙某打过去4万元。之后夏某杰说他准备提正科、副处,还说自己的叔叔病了急需用钱,多次让吴某跟孙某借钱。为了女儿的未来,孙某累计给吴某的银行卡或夏某杰指定的账户上打了130多万元。 

  孙某的钱大部分是跟亲戚朋友借的,直到朋友催债时,孙某要求夏某杰还钱,他却一直推脱。“他说自己在潍坊党校学习,不能出来,我和女儿第二天就去了党校,而那边的门卫说当时没有公安的人在培训。”孙某说,见到“翻墙”从党校旁边出现夏某杰,他们将其拉到了潍城公安分局,这时孙某才知道自己受骗了,夏某杰根本不是公安机关人员。 

  精心策划骗局 为伪造“公安干部”身份找来堂弟助攻 

  夏某杰结识吴某,是通过其另一位女友何某辗转介绍的。2016年,夏某杰在一个抢红包的微信群里认识了何某,二人慢慢熟悉并开始谈对象。 

  据何某陈述,夏某杰告诉她,自己在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工作,何某经常见到他穿警服,也见过他的警官证,有几次她去潍坊顺路捎着他,都是把他送到潍城分局门口。两人通话时,夏某杰有时说自己在办案子或者执勤,有时说在开会,并曾经把开会、执勤时的照片发给何某。 

  与夏某杰熟悉后,何某将自己的朋友王某介绍给了他。此后,王某便从中牵线,由夏某杰为吴某介绍工作。 

  夏某杰与何某相处期间,还曾试图与何某的朋友刘某合伙开饭店。但是,以夏某杰的名义投资的10万元,其实是由何某凑的。 

  在夏某杰设计的“局”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潍城分局指挥中心的“邱主任”。这位“邱主任”其实是夏某杰的堂弟夏某某。据夏某某说,他是潍城公安分局的一名辅警,夏某杰曾在多个场合称呼自己为“邱主任”。2017年除夕晚上,夏某某还身着警服,开车将夏某杰送到吴某家里,并以“邱主任”的身份与吴某母女一起吃饭。而这更加让孙某坚信了她这位“女婿”的“神通”。 

  “我不向他们说明我的真实姓名及职业,是因为我堂哥和吴某谈对象,我怕我说了,那母女两个觉得堂哥骗她们,吴某就不和他谈对象了。”夏某某如是说。 

  “公安干部”实为无业游民 骗钱后在KTV交往新女友大肆挥霍 

  手里有了钱的夏某杰不甘寂寞,又交往了一位女友王某某。 

  “20177月到11月,我在KTV工作,夏某杰经常过去玩。”王某某证实,夏某杰花钱很大方,每个月带朋友去十多次KTV,每次消费都在四五千元左右。在两人相处期间,夏某杰一共给过王某某十六七万元现金,还有手机、金项链等物品。 

  夏某杰在供述中说,自己是潍坊临朐人,曾经在潍城公安分局干过辅警,2011年就不干了,一直处于无业状态。“我没有房子,也没有车,我以各种理由向吴某母亲要钱,实际上都是我编的。”夏某杰当庭认罪。 

  2018330日,夏某杰被安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审理后,安丘市人民法院判决夏某杰,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并退赔被害人吴某、孙某人民币138万元。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上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4)
下一条: 逾千名女子网恋“高富帅”被骗3000万 首批嫌犯被捕
最新资讯
 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法律问题探析  2009/1/13
 丈夫性功能受损害 妻子索要精神赔偿——间接性权利是否应予保护  2009/4/14
 因人身损害导致性功能丧失——配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09/4/21
 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不能要求赔偿  2009/4/24
 浅析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  2009/5/4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借款效力探析  2009/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9/8/1
 《婚姻法》解释(一)  2009/8/2
 争房产女儿状告父亲 法院最终驳回诉讼请求  2009/8/3
 婚前彩礼离婚时否应返还?李绍兵诉杨秀娟离婚案  2009/8/4
认真做事 专业办案 微信二维码

咨询热线:13714544898
邮箱:lx-lawyer@163.com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

专业专注
© 2002-2022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网-陆歆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阔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