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您的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未达婚龄就“结婚” “婚后”不久即分手,为了彩礼险惹大事!

时间:2019/8/3 浏览次数:887次 【返回】


    彩礼纠纷升级啦!男方父亲拿着菜刀扬言“一命换一命”!

    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村里电话后,立刻驱车前往,了解情况。

    原来是该村的李某与刘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因女方未到法定婚龄),于2015年举行了婚礼。“婚后”小两口常因琐事争吵而分居,且均没有在达到法定婚龄后登记结婚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因此,分居后男方父亲多次到女方家索要30000元彩礼钱,无果,就拿刀威胁,还将其80多岁的岳父母留在女方家中吃住,后又发展到拿着药瓶到司法所、派出所,声称“不解决好就死在这里”。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委会调解员分析了案情、制订出调解方案。

调解中,调解员明确指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虽然双方举行了婚礼,但未到法定婚龄未进行登记的婚姻无效。

    辣么,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家要求退彩礼该不该退?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要求返还彩礼要有好的态度和方式,男方父亲以威胁的办法达到返还彩礼的目的是错误的,应受到批评。

    调解员对男方父亲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后,劝双方从曾经美好的感情考虑,依法友好协商双方的纠纷;并做女方工作,男方父亲索要彩礼钱的方式虽然错误,也应批评,但希望其理解男方父亲,作为一个普通家庭,支付3万元彩礼钱不是小钱,对父母来说也是负担,应考虑退彩礼钱,退多少,与男方协商。

    经调解员入情、入理的做工作,女方退还男方彩礼金1万元,并已当场履行。

来源:朝阳普法微信公众号

上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4)
下一条: 已满18岁索要抚养费能获支持吗
最新资讯
 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法律问题探析  2009/1/13
 丈夫性功能受损害 妻子索要精神赔偿——间接性权利是否应予保护  2009/4/14
 因人身损害导致性功能丧失——配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09/4/21
 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不能要求赔偿  2009/4/24
 浅析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  2009/5/4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借款效力探析  2009/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9/8/1
 《婚姻法》解释(一)  2009/8/2
 争房产女儿状告父亲 法院最终驳回诉讼请求  2009/8/3
 婚前彩礼离婚时否应返还?李绍兵诉杨秀娟离婚案  2009/8/4
认真做事 专业办案 微信二维码

咨询热线:13714544898
邮箱:lx-lawyer@163.com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

专业专注
© 2002-2022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网-陆歆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阔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