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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刺女友后他发了这样的朋友圈时间:2019/7/30 浏览次数:973次 【返回】
万向峰: “没想到人生最后一段旅程走的如此艰辛,得不到的就毁了她吧”。 这是万向峰(化名)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前发的最后一个朋友圈,是什么深仇大恨让曾经相爱的人竟以“恶”相向? 据万向峰供述,其与女友李菲(化名)谈恋爱已经四五年了,两人已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但由于经济原因,两人一直没有结婚。 案发前几天,女方提出分手,万向峰就前往她的住处想要挽回这段感情,但李菲拒不开门,给万向峰发微信说“我屋里还有别人呢”,万向峰特别生气,就拿出一把小剪刀,不停踹门,因为李菲与他人合租,怕吵到其他租户就将门打开,万向峰进屋后发现没人,就不停道歉,想要与女友和好,但李菲再次拒绝了他,气急败坏的万向峰手持剪刀在黑夜中朝女友身上乱扎,“之后她就从床上掉下去了”万向峰在之后的供述中这样描述到。 慌乱中,万向峰打开了灯,发现李菲胸前、胳膊都是血,脖子里还不断流血,人已经失去意识,赶紧拿起一个毛巾想要捂住她流血的脖子,但发现捂不住血,这时万向峰发现楼道里的灯亮了,意识到已铸成大错的他想要逃跑。 这时,合租的邻居被吵醒了,问万向峰“干什么呢”,万向峰留下一句“你报警吧”就逃离了现场。 邻居推门后发现倒在血泊中的李菲遂报警,并拨打120,而另一边,万向峰以为女友已经死亡,意识到自己也将要受法律惩罚,觉得自己情路忐忑,心生绝望,遂想要自杀,并在朋友圈发了文章开头的内容。 在跟家人联系后得知李菲没有死亡,万向峰在家人的陪伴下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经鉴定,李菲受外伤致纵膈血肿,左侧血气胸伴左肺萎陷30%以上,其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一级,在庭审阶段,万向峰与李菲达成刑事和解,近日,万向峰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平谷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理智处理感情纠纷,切莫一时冲动; 爱人不是物品,尊重对方意愿; 当爱已成往事,不如各自相忘于江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京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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